日本專利類型:發明專利(特許);實用新型專利(實用新案);外觀設計專利(意匠)。
專利期限:
發明專利保護期限為20年,自申請日起計算。在一定的條件下,有關化學和醫藥領域的發明可以申請延長5年。
實用新型保護期限為10年,自申請日起計算。
外觀設計保護期限為20年,自授權日起計算(2006年6月7日以前為15年)。
申請期限:要求優先權的普通日本專利申請期限為自優先權日起12個月。PCT申請進入日本為自優先權日起30個月。
日本專利類型:發明專利(特許);實用新型專利(實用新案);外觀設計專利(意匠)。
專利期限:
發明專利保護期限為20年,自申請日起計算。在一定的條件下,有關化學和醫藥領域的發明可以申請延長5年。
實用新型保護期限為10年,自申請日起計算。
外觀設計保護期限為20年,自授權日起計算(2006年6月7日以前為15年)。
申請期限:要求優先權的普通日本專利申請期限為自優先權日起12個月。PCT申請進入日本為自優先權日起30個月。